随着城乡经济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村的房屋面临被拆迁的现象也是越来越多见,而这其中被拆迁的农房是越来越多,而更多的是有一定的修建时间的老房子。但是,这部分农房因为时间比较久远,往往证件不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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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的生活中,很多房屋因为历史的原因缺乏相应的合法的权证,而且那是建成了很长很长时间了。比如说是一些祖宅或者是一些宅基地上的一些建筑,但是,并没有一些相关的证件。所以说并不是所有没有权证的建筑都是违章建筑。
根据现现有相关的拆迁补偿领取的规定来看,有的地方甚至会拿到的补偿不合理。这其实对于被拆迁的农户来说是不公平的,毕竟房子是属于自己的一部分财产。那么,现在被征收、拆迁了,拿的补偿费不但不能使自己的生活保持原有的水平,甚至还有可能根本拿不到一些现金的补偿。
其实,遇到这些问题的时候,大家也不用特别着急。因为在农村拆迁现有的规定来看,有些无证的房屋也是有机会拿到全额补偿的。
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农房:第一、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建造的农村房屋;第二、建造时符合当地的建房规定;第三、我们所说的代代相传的祖屋;第四、在城乡一体化政策实施的过程中,房屋处于被规划的区域内。
比如以下这些:1、祖宅。在农村祖上传下来的房屋,其房屋是在六七十年代前建造的,即使没有房产证,但其房屋的合法性是无异议的,房屋拆迁补偿等同于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 2、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因房屋在农村,08年《城乡规划法》出台之前法律规定并未完善,对于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管理比较松,法律也并没有明确指出农村房屋需要办理房产证,因此08年1月1日以前是法律的界定,之前建造房屋拆迁补偿等同于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 3、历史遗留的房屋。在法律和登记制度并没有完善时候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在这期间有房屋补贴的,房屋拆迁补偿等同于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
那么,以上这些房屋即使没有相关的证件,在遇到征收拆迁时,也应该拿到全额的补偿。
并不是所有没有权证的建筑都是违章建筑。无证房屋产生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历史政策原因所致,有的是政府不守承诺所致,有的是房屋所有人自己的过失或故意为之。 对“无证房屋”性质的认定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历史政策等因素来确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的条例》也提到了保护招商引资企业保护民营企业。所以,在法律上,在政策上都是向招商引资企业倾斜的。各位企业主无论在征收过程当中,还是在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如果遇到了自己的建筑被违法的强拆被认定为违建,运用法律的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