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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提出,要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省上下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激励县域文旅经济争优争先争效、文旅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文旅融合和跨界发展、文化和旅游消费扩容提质升级、文旅市场主体做大做强5个方面,加快推动福建文化和旅游产业回暖复苏,全方位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
《措施》提出,要激励县域文旅经济争优争先争效,对推动落实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的县(市、区),由省政府通报表扬,并优先安排省级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在文旅品牌宣传和项目招商推广中予以重点支持。支持区域文旅经济品牌创建,对获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将给予300万元奖励,获评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市、区)将给予150万元奖励。
要激励文旅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每年安排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数字文旅发展,强化全省文旅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和开放开发,加快建设全省数字文旅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景区逐步向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对新被认定的五钻级智慧景区,每个奖励20万元;支持文化和旅游新业态培育,对新建被认定为4C级及以上等级的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每个给予50万元补助;鼓励民宿标准化建设,对成功创建甲、乙、丙级旅游民宿的,每家民宿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每个给予运营管理机构100万元奖励。
《措施》明确,要激励文旅融合和跨界发展,鼓励各地依托福建地域特色文化打造一批标志性文旅融合产品,打造一批“福”文化旅游精品,鼓励文化馆、艺术馆、博物馆等文化文物单位和文化企业开发文创旅游商品;支持“+文旅”融合发展,支持“工业+文旅”,对获评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给予30万元奖励,对被认定为金牌观光工厂给予20万元奖励;支持“体育+文旅”,每年安排1000万元对培育和引进国内、国际品牌赛事的城市给予资金补助,支持“茶产业+文旅”,扶持茶文化小镇、茶文化庄园等一批茶文旅融合项目。支持“影视综艺+文旅”,每年安排100万元对拍摄景地、影视拍摄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给予支持;支持红色旅游发展,对入选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单位给予100万元奖励。
《措施》提出,要激励文化和旅游消费扩容提质升级,鼓励各地商务和文旅部门联合举办2023“全闽乐购”线下主题促消费活动;支持文旅消费品牌创建,对成功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给予100万元奖励;支持精品旅游线路打造,鼓励各地围绕“清新福建”旅游列车沿线,推出列车游、滨海游、乡村游、周末游等特色旅游线路;鼓励加强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对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承办省部级主办的文化和旅游营销活动,每个给予100万元补助;鼓励各地积极推出吸引游客入闽旅游激励措施,对旅行社一次性组织省外500人以上的“清新福建”列车入闽旅游,年度最高可奖励50万元;每年安排300万元支持福建文化海外驿站、福建海外旅游合作推广中心开展交流推广工作。
要激励文旅市场做大做强,鼓励景区提质升级,对获评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给予150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或省级旅游度假区给予30万元奖励;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委托旅行社组织实施;鼓励各地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每年安排100万元奖励引才成效显著的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或省属文化和旅游企业。
来源 中国旅游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