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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决定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评选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建设,赋能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推荐截止到7月31日。
此次征集内容为结合文化和旅游部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分工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重点任务,利用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北斗导航、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创新应用的示范案例。
案例要求包括:先进性和创新性,案例应基于新技术与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形成了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等创新应用,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可复制性和示范推广性,案例应聚焦文化数字化共性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对行业具有借鉴意义;已产生可衡量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案例应为2022年以来完成的创新成果,具有较为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申报主体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
通知提出,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向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后向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推荐,每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超过5个。有关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向所在协会申报,协会审核后向科技教育司推荐,每协会不超过3个。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直接向科技教育司推荐,每单位限1个。
科技教育司将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选,以适当形式发布示范案例,并进行宣传和推广。(记者 赵腾泽)